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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网签合同 买方违约(经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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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卖房必看:要是买方违约 卖方这么做裁不吃亏!

全文共 9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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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看房、选房、签订合同到交房,这一个个环节都需要经过复杂的手续,花费大量的时间,所以不管是买方违约还是卖方违约,都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但是,“卖方违约,买方该怎么办”的问题,大家已经听得多了,今天小编就给大家讲讲“买方违约,卖方该怎么办”。

买方未及时付款卖方短信通知解除合同

黄某在厦门集美区有一套房产,于2015年1月通过中介公司卖给了徐某,双方约定总房款为156万元,分两次付款,首期款在2015年4月支付,但在合同签订之日,徐某需给黄某支付8万元定金。另外,若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中途悔约,需书面通知中介公司,且任何一方超过十天没有履行合同条约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

然而4月到了,徐某并没有按照约定的日期支付首期款,直至4月末,等不下去的黄某便通过他人的手机发送了解除合同通知到徐某配偶的公司业务手机号码上,并于不久后将房产卖给了其他人。得知事实的徐某认为黄某擅自将房产卖给他人是违约,而黄某认为是徐某逾期未支付首期款,违约在先,争执不下的两人便闹上了法庭。

经法院审判,黄某未依照合同约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中介公司解除合同的决定,造成违约,但徐某也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房款,同样也造成了违约。根据根据过失相抵的原则,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卖方将定金原数返还给买方。

买方违约,卖方应该怎么办?

黄某没有采取书面通知的形式,而是用短信的形式发出解除合同通知的行为很草率,也造成了违约,但说到底,违约在先的还是徐某,那么当买方违约时,卖方应该怎么办呢?

首先,买方违约主要有三种情况,一种是在房产交易过程中,房屋出现贬值的趋势,这就会导致买方宁愿放弃定金,也不愿意继续买下房屋;另一种是当卖方没有足够资金还清银行贷款,需买方办理赎楼手续时,买方可能会在此过程中由于手续太繁杂而不愿继续购房;还有一种就是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房款而造成的违约。

若买方违约,卖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要求买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合同要求继续进行交易,当然也可以根据违约情况直接要求对方支付一定数额或按一定标准确定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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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房主违约拒绝卖房时 买方如何维护利益?

全文共 13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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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卖房宁愿违约也不卖房怎么办?

卖方违约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是拒绝继续履行合同,但未将房屋另售他人,这种情况下卖方往往以家人反对或采取不去银行解押的方式来阻挠合同的履行;另一种情况是卖方直接将房屋另售给出价更高的买家,并办理了过户手续。

这两种情况,买方均可向卖方主张违约责任,其损失构成主要包括:双倍定金或者违约金(注意:定金违约金不可并用,只能选择其一,往往取价高者)、买方已经支付的中介费、房屋的差价损失。

这两种情况的区别在于,房屋差价损失的确定方式不同。前者因损失并不明确具体,法院可能通过价格评估并取中间值的方式确定;后者因另售的价格明确,法院会直接认定前后交易的差价确定买方的损失。也就是说,买方通过诉讼途径可以弥补因卖方违约所受的损失,而卖方忙活半天所赚取的差价终会落的一场空。

二、买卖二手房时要约定违约金

对于根本违约可这样约定:本合同签订后,如甲方不出售该房屋,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或依据本合同请求法院强制履行;若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房款20%的违约金。

“不出售房屋”是指甲方主观不出售该房屋或以实际行动表示不出售该房屋,如将房屋售与他人、不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超过一个月或拒绝交付房屋超过一个月的。本合同签订后,如乙方不购买该房屋,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依据本合同请求法院强制履行,若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房款20%的违约金。

“不购买房屋”是指乙方主观不购买该房屋或以实际行动表示不购买该房屋,如拒绝办理产权过户登记、在具备公证提存条件后不办理公证提存手续、不支付购房款,以贷款方式支付房款的不办理贷款手续。

有些合同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是附生效条件的,但在合同生效前,买卖双方可能已经履行了一部分合同义务,对这种情况在合同中可这样约定:本合同生效前若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双倍向乙方返还定金。若本合同生效后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总房款20%的违约金;若乙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应继续履行合同并向乙方支付总房款10%的违约金。

本合同生效前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支付的购房定金。若本合同生效后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总房款20%的违约金;若甲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并向甲方支付总房款10%的违约金。

合同中的一般违约行为可以参照根本违约约定的违约金的数额递减,比如约定总房价款1%-5%的违约金,再比如对于延期付款或延期交房可以按照总房价款的每日万分之3承担违约责任,直至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为止。

三、购房违约金如何计算呢?

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一般有两种:

一:以天数为基础,按照已付款利息支付,从合同交房到实际交房计算。付款利息就是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按日计算。

二:根据合同中双方约定比例计算,一般比例范围是在万分之一到万分之五。例如:按照全额房款的万分之一的标准计算。那么就是用全部房款乘以万分之一再乘以违约日期。

购房人在与二手房房主签订购房合同时,应提前考虑房价上涨等因素可能带来的隐患,约定好违约赔偿责任,并在能够办理过户手续时,尽快办理,避免对方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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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二手房交易中买方违约的情况有哪些?

全文共 8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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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双方一旦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那么其行为就将会收到法律的约束,如果双方想要反悔,那就是违约。可是,在实际中总是会有这样或者那样的原因让卖方或者买方做出违约的行为,这时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今天小编就为大家讲讲买方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一、二手交易中买方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1、房屋价格大幅度下降

房屋交易流程要办理完成需要一定的时间,不管是办理贷款,还是过户都需要一定的时间审查资料,而在办理过程中如果房屋价格大幅度下降,这就会导致买方宁愿放弃定金,也不愿意继续买下房屋。

2、买方不愿赎楼

在交易过程中,涉及的房产可能依旧会在银行进行抵押,而卖方可能会因为自己没有足够资金还清银行贷款,然后借助买方的力量去还款。最开始买方可能会答应此条件,但是随着一系列手续的办理比较麻烦,涉及的问题较多,从而放弃为卖方继续赎楼,造成违约。

3、不愿支付房款

在交易过程中,买方可能会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去银行做首期的资金监管,致使买卖合同无法再继续履行。此外,还可能是履行完了大部份,但不再履行交款义务,比如双方签署的是阴阳合同,买方只按照阳合同的数额支付购房款,而不按照阴合同的价格支付,这时买方也就构成了违约。

除了以上三种情况,还有一点需要注意。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列明不缴纳定金算违约,那么部份定金不支付不属于违约,因为定金属于实践履行合同,就算部份不缴纳,依旧可以就按照已缴纳部份履行。

二、买方如果违约,卖方应该怎么办?

1.卖方可要求买方继续履行合同

卖方有权要求买方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并可在向法院起诉时提起此项诉讼请求,要求买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合同要求继续进行交易。

2.卖方可要求买方直接支付违约金

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约时,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或按一定标准确定的违约金,如果买方违约,卖方可要求其直接支付违约金。

3.卖方可要求买方直接赔偿实际损失

在未约定违约金或定金的情况下或者在定金或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情况下,卖方可以要求买方按实际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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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贷款难导致违约 买方需承担责任吗?

全文共 9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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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提醒,购房者在签订买卖合同过程中,应尽量考虑周全,将有可能会产生的风险因素全部考虑进来,以避免“被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

案例:

张先生是定远人,为了儿子能在合肥上学,他决定在合肥买一套房子。4月初,他筹集24万元首付款,与合肥某楼盘签订了购房合同。但不久后,他就听到“外地人不能办理银行贷款”的消息。他咨询楼盘,楼盘工作人员说,目前省内购房者仍可争取办到按揭,但首付要提高至4成。

“之前的首付款已经用完多年的积蓄了,现在又要增加8万,一时筹不到;再说了,现在银行能不能办下来按揭还说不准。”张先生于是想到了解约。

违约成本谁承担

在贷款面对困境需要违约时,一方面,买家希望不支付违约金解约,拿回定金和首付;另一方面,卖家希望能够履约,起码也要拿到违约金解约。

那么违约的责任如何明确?合同中若约定过,因政府或者银行政策发生变化,导致贷款审批或者比率发生变化的,买方必须补差价的,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处理,不得以新政为名要求解除。

一般情况下适当增加贷款首付、提高利率,不会导致买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合同有条件履行,还是要履行,有条件而不愿意履行,需要支付违约金。除非买方举出证据,证明首付提高、利率上涨,多出的费用将严重影响履约能力,导致他无法正常生活,可提出解除合同。

另外,因政策规定如“外地人、三套房”等无法贷款的,属于“不可归责于双方原因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买卖双方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解除合同,无需支付违约金。但如果因为买房资信等个人问题无法贷款,买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签合同前要细看

不管是主动违约还是“被违约”,都有可能要承担违约责任。为了避免这一点,建议购房者随时掌握政策变化,因为随着信贷、税收政策的变化,市场会发生一系列连锁反应,只有掌握这些信息,才能做到以变应变。

具体操作上,购房者也可以多加注意。购房前,可让有经验的专业人士对自己是否符合银行贷款进行预审,可把风险降到最低;在签订住房买卖合同过程中,应该根据现行政策以及未来有可能会出现的政策,将所有可能出现的情形统统考虑进来,并针对这些变化,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并尽量在合同中体现出来。在征得对方同意的前提下,将违约成本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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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卖房必看:要是买方违约 卖方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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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看房、选房、签订合同到交房,这一个个环节都需要经过复杂的手续,花费大量的时间,所以不管是买方违约还是卖方违约,都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但是,“卖方违约,买方该怎么办”的问题,大家已经听得多了,今天房天下就给大家讲讲“买方违约,卖方该怎么办”。

买方未及时付款卖方短信通知解除合同

黄某在厦门集美区有一套房产,于2015年1月通过中介公司卖给了徐某,双方约定总房款为156万元,分两次付款,首期款在2015年4月支付,但在合同签订之日,徐某需给黄某支付8万元定金。另外,若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中途悔约,需书面通知中介公司,且任何一方超过十天没有履行合同条约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

然而4月到了,徐某并没有按照约定的日期支付首期款,直至4月末,等不下去的黄某便通过他人的手机发送了解除合同通知到徐某配偶的公司业务手机号码上,并于不久后将房产卖给了其他人。得知事实的徐某认为黄某擅自将房产卖给他人是违约,而黄某认为是徐某逾期未支付首期款,违约在先,争执不下的两人便闹上了法庭。

经法院审判,黄某未依照合同约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中介公司解除合同的决定,造成违约,但徐某也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房款,同样也造成了违约。根据根据过失相抵的原则,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卖方将定金原数返还给买方。

买方违约,卖方应该怎么办?

黄某没有采取书面通知的形式,而是用短信的形式发出解除合同通知的行为很草率,也造成了违约,但说到底,违约在先的还是徐某,那么当买方违约时,卖方应该怎么办呢?

首先,买方违约主要有三种情况,一种是在房产交易过程中,房屋出现贬值的趋势,这就会导致买方宁愿放弃定金,也不愿意继续买下房屋;另一种是当卖方没有足够资金还清银行贷款,需买方办理赎楼手续时,买方可能会在此过程中由于手续太繁杂而不愿继续购房;还有一种就是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房款而造成的违约。

若买方违约,卖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要求买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合同要求继续进行交易,当然也可以根据违约情况直接要求对方支付一定数额或按一定标准确定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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